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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评审结果公示

发布时间: 2025-04-21 09:49 来源: 网络信息处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学会服务中心采购实施细则》《关于申报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的通知》《关于延长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确定了3个项目的承担单位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4月21日至4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此期间提出,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单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联系单位: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

联系部门:纪委办公室

电    话:010-62120358

地    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

邮    箱:zxjwxx@cast.org.cn

附件: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评审结果.docx

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

2025年4月21日

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评审结果公示
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学会服务中心采购实施细则》《关于申报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的通知》《关于延长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确定了3个项目的承担单位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4月21日至4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此期间提出,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单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联系单位: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

联系部门:纪委办公室

电    话:010-62120358

地    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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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: 2025-04-21 09:49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学会服务中心采购实施细则》《关于申报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的通知》《关于延长部分2025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确定了3个项目的承担单位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4月21日至4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此期间提出,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单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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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部门:纪委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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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   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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